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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活性炭吸附法VOCs治理安全注意事项
       活性炭吸附法VOCs治理安全注意事项:
       (1)除溶剂和油气储运销装置的有机废气吸附回收外,进入吸附装置的有机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 25%。当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高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 25% 时,应使其降低到其爆炸极限下限的 25% 后方可进行吸附净化。
       (2)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 1 mg/m3。
       (3)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 40℃。
       (4)在吸附操作周期内,吸附了有机气体后吸附床内的温度应低于83℃。当吸附装置内的温度超过 83℃时,应能自动报警,并立即启动降温装置。
来源:《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知识问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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